房地產, 舊屋翻新, 套房改造,財商知識
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,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,契約即為成立。 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,意思一致,而對於非必要之點,未經表示意思者, 推定其契約為成立,關於該非必要之點,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,法院應依 其事件之性質定之。
=>所以到水果攤買水果,知要跟老闆價錢談好,雙方意思一致,契約就成立
=>但不動產的特別規定:
不動產物權的移轉、設定 、變更應由公證人作成公證書,
但如果當事人已經合意為不動產物權的 移轉、設定 、變更並且完成登記,就算沒有公證也有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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