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6月14日 星期二

高雄法律協會六月份講座6/19-夫妻財產分配與繼承法規實務

時間:105/6/19 , 14:00~16:00
地點: 高雄國際會議中心(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4號)
講師: 呂會計
夫妻本是同林鳥, 要如何正確的處理夫妻財產問題, 才不會傷了和氣
想知道以下答案嗎? 歡迎來聽課
一、先生(或太太)把賺的錢都供自己花用,讓另一方獨自負擔家庭生活費用,另一方可以請求對方給付嗎?
二、我婚後賺的錢,是我自己的還是夫妻雙方共有的呢?
三、那麼,我需要清償先生(或太太)個人婚前或婚後所積欠的債務嗎?
四、甲、乙2人為夫妻,育有1名子女丙,甲於民國100年1月間死亡,未留有遺囑,就甲遺有之房屋乙棟A屋,乙可否訴請丙偕同辦理繼承登記?可否訴請丙分割遺產
五、如果是完全是婚前財產買的房子,卻在婚後漲價,漲幅的部分需要拿出來分配嗎?
人數:30位
費用: 高雄法律協會會員免費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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